关于对艺术与设计学院蔡秀仁、吴金玲、徐晓月的学籍处理退学决定
兹有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蔡秀仁(学号:2000400519)、吴金玲(学号:2200440112),休学期满,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复学申请也未提出续休申请;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徐晓月(学号:2000400516),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根据《开云在线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予以上述3名学生退学处理(见桂电教【2024】30号)。
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,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
艺术与设计学院
2024年12月25日